根据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本行定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00
2、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国际金融会议中心二楼一号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滨海西路6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表决方式:投票表决
5、会议预计时长:14:00-15:00
二、参会对象
(一)出席人员
1、截至2026年10月10日,在本行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自然人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参加会议人员应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本单位书面委托参会的其他人员。
2、本行全体董事。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列席人员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人员。
三、审议、表决事项
(一)审议《关于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瓦房店长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方案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瓦房店长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瓦房店长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员安置方案、遗留业务处置方案及风险控制方案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股东会授权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决定和实施吸收合并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瓦房店长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合并后资产负债表(预测)的议案》
四、参会登记
请拟参会股东做好预先登记,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一)预先登记要求
1、自然人股东
本人亲自参会的,须携带股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会回执(附件1)办理预先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须携带股票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3)原件、参会回执(附件1)办理预先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股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会回执(附件1,加盖公章)办理预先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股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参会回执(附件1,加盖公章)办理预先登记手续。
(二)预先登记时间
2026年10月19日、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三)预先登记地点
本行一楼大厅(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9号)。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预先登记。
五、其它事项
1、因本次会议议案涉及保密事项,不再发放会议材料,在通知发出后、股东会召开前,拟参会股东可持参会登记材料及保密承诺(附件4)进行查阅。
2、会议期间通信设备统一寄存,不得带入会场。
3、请参会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出席会议,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一小时,参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联系人:范芃志
联系电话:(0411)82692983
电子邮箱:dl2018404@163.com
附件: 1、参会回执
4、保密承诺
大连农商银行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